臺海網7月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通訊員 高凌哲 林小娜)違法經營日租房被警方查處,將面臨行政拘留,為避免被關押,房東竟花錢雇了一名“替身”懷揣合同主動去“自首”。然而,細心的民警發(fā)現異樣,幾番心理對弈,“房東”承認是“收錢代拘”。近日,湖里金山派出所查處了這么一起“頂包”案,違法行為人因涉嫌“虛假證言”被行政拘留十日。
蹊蹺 日租房“老板”跑來自首
6月29日下午,一男子匆匆跑進金山所,對警察說:“我犯事了,我要自首。”辦案民警迅速接手核查該男子。男子姓許,稱近日被公安機關查處的一處日租房是他從一手房東那里轉租來經營的。說著,他從懷中掏出三份租賃合同,上面赫然簽著他和一手房東的名字,身份戶籍、租賃條款等信息一應俱全。
許某稱自己懂法,一時利益熏心才動了無證經營的念頭,表示愿意接受處罰,痛改前非。他“一臉真誠”,且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日租房老板,但擁有豐富辦案經驗的民警還是從他言語中覺察出了異樣。
其實,在查看租賃合同時,民警就感到不對勁。合同雖然信息齊全,但紙質粗劣隨意,上面的字跡墨痕并不像許某陳述中的“很久以前就簽訂”,反倒像是臨時打印簽署的。帶著疑慮,民警進一步詢問其日常招租渠道及相關客人訂房聯(lián)系信息,許某稱,平日聯(lián)系招租的手機目前在他女友手里,無法查看。
當民警要求他聯(lián)系女友將手機送來時,許某以女友是“有家室的人且人在外地,不方便聯(lián)系”為由拒絕。在隨后的半個多小時問詢中,許某更是顧左右而言他,時常答非所問,無法自圓其說。
真相 “代替被拘留”,一天700元
見許某“漏洞百出”,民警接著展開一連串的“靈魂拷問”,許某急了,“我就是房東,今天就是來自首的,趕緊拘留我!”這一反常的表態(tài)讓民警更堅定了判斷。
許某架不住民警強大的心理攻勢,終于承認,自己通過微信與日租房房東協(xié)商,以每天700元“代拘”的違法事實。在到派出所“自首”前,他與房東偽造合同,確定“違法細節(jié)”。目前,許某因涉嫌“虛假證言”被行政拘留十日,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