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26年的香港《蘋果日報》,24日出版最后一份報紙。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與英國外交大臣分別發(fā)表聲明,抹黑中國以香港國安法壓制“新聞自由”。這樣的論調(diào)遭到中國方面的強力駁斥。
據(jù)香港《星島日報》24日報道,保安局上周引用香港國安法凍結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的資產(chǎn),連日來公司多次傳出財務困難及未能支付員工薪水的消息。23日,《蘋果日報》宣布基于員工安全及人手考慮,決定午夜后實時停止運作,24日出版的報紙是最后一份實體報紙,網(wǎng)站也在24日凌晨停止更新。連日來,壹傳媒多個部門先后宣布停運,像《壹周刊》社長黃麗裳23日在網(wǎng)上與讀者告別,同一天《飲食男女》也“說再見”。24日,曾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已獲準保釋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宣布辭去一切職務以及5家公司董事職務。
至此,由壹傳媒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創(chuàng)立的出版集團只剩下臺灣《蘋果日報》網(wǎng)絡版。英國外交大臣拉布發(fā)表聲明稱,“這對香港的言論自由是一記令人心寒的打擊”。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稱,“事件嚴重破壞傳媒自由及多元主義”。日本內(nèi)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還聲稱,擔憂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大幅后退。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趙立堅24日回應說,日方政客公然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nèi)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我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絕不接受日方的謬論”。他同時敦促英方正視香港已經(jīng)回歸中國24年的現(xiàn)實,放棄殖民舊夢、摒棄雙重標準,“我們奉勸英方個別人,無論如何粉飾他們的伎倆,妄圖打‘香港牌’對中國施壓只有失敗這一個下場”。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fā)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一小撮西方政客”肆意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以新聞自由為借口,持續(xù)攻擊香港國安法并抹黑中央和特區(qū)政府,敦促其立即停止以任何借口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nèi)政,否則必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發(fā)言人同時強調(diào),世界上沒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任何個人和機構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行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wěn)定之實。
針對《蘋果日報》停刊,臺灣陸委會23日晚稱,對于香港媒體遭到香港國安法的“政治打壓”導致無法運作,感到非常遺憾。國臺辦發(fā)言人馬曉光24日說,香港特區(qū)政府依法采取行動,這是維護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應有之舉,任何人無權干涉,我們堅決支持。他批評民進黨當局和一些“臺獨”頭面人物與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沆瀣一氣,如今搬出慣用的所謂“民主自由”伎倆欺騙輿論、顛倒黑白、無視司法,為企圖亂港謀“獨”的違法行為辯護。他正告民進黨當局,立即縮回插手香港事務的黑手。
“新聞自由雙標黨”,臺灣《中國時報》24日以此為題質(zhì)問道,去年以來民進黨當局逼迫中天新聞關臺,強行讓收視極差的華視新聞信息臺接收中天留下的“黃金地段”52臺,當時綠營政客在哪?
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梁振英在臉書舉例稱,2013年美國的“斯諾登事件”及2019年澳大利亞警察搜查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顯示即使是在其他國家及地區(qū),傳媒機構都不能凌駕法律,“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警察禁足的地方”。有港媒評論稱,新聞自由不是傳媒機構的“免死金牌”,歐美不少新聞機構因涉嫌違法被警方搜查以至拘捕違法人士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英國《世界新聞報》在2011年的“竊聽丑聞”,事件除導致報章??猓€有多名涉案編采人員被定罪及被判入獄,事后英國政府更成立獨立委員會,調(diào)查整個英國報業(yè)的編采操守。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xié)創(chuàng)會會長陳曼琪認為,任何自由權利包括新聞自由都不是絕對的,絕對不能凌駕于國家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之上。任何人不能假借任何自由權利之名,危害國家安全。還有港媒稱,反對派及外部勢力又拿“新聞自由”說事,這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事實上,不管某些人如何嘴硬,也不管外部勢力如何說三道四,都改變不了香港國安法已經(jīng)落實、香港進入“愛國者治港”新時代的政治現(xiàn)實。對香港市民來說,經(jīng)歷黑暴之亂,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和平安寧,決不允許黑暴重來。(葉藍)
(來源:環(huán)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