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qū)行政會18日公布,已完成討論《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以緊急程序審議。
行政會發(fā)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發(fā)布會上表示,現行《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俗稱“《禁毒法》”)規(guī)定,受規(guī)管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所載附表,須在遵守適用于澳門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國際法文書相關規(guī)則下,依循聯合國機關通過的修改作出調整。
張永春稱,2020年3月,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決定將13種物質列作國際管制物質,其中10種物質尚未受現行澳門《禁毒法》管制。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使澳門管制物質與國際社會、鄰近地區(qū)接軌,澳門特區(qū)政府制訂了本法案。
該法案調整附表所載物質,新增10種物質列入受規(guī)管制度,包括9種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1種用于制造毒品的前體。澳門特區(qū)政府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指出,濫用相關物質,可對身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張永春表示,該法案并無增減原有法律條文,只是調整附表內容,故建議立法會以緊急程序審議。(記者 龍土有)
(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