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10月8日在臉書上發(fā)文稱,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9月30日,警方在“修例風(fēng)波”中已拘捕10039人,其中2266人被檢控。

港警臉書截圖
香港警方稱,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91人)、“非法集結(jié)”(399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31人)。其中,635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并有532人(84%)須承擔(dān)法律后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
警方提醒,在疫情期間,市民除了要保持社交距離外,更要與罪惡保持絕對距離。犯法須負刑責(zé),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記者 尹艷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