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警方于今日在位于粉嶺的香港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首次向民眾展示用于管理聚集人群的特別用途警用車,即俗稱的“水炮車”。
據(jù)港媒報道,香港警方向前來參觀的立法會議員和各家媒體演示了“水炮車”的“火力”,警方分別以“最低火力”至“最高火力”,使用水炮裝置模擬射向20米、30米,以及40米外的人群。水炮車在“開火”前,警員會事先發(fā)出廣播警告:“停止沖擊,否則噴水將你們驅(qū)散”,要求暴亂人群停止沖擊,警告無效后就噴水射向人群下肢方向。香港警方稱,“水炮車”噴水的目標均為人體的下肢,而任何人在受到“水炮車”噴水攻擊后,會感到“不舒服,還有可能會摔倒”。

香港保安局于今年4月向香港立法會提交文件,文件寫明當公眾騷亂出現(xiàn)重大傷亡、公共、私人財產(chǎn)遭到大肆破壞或者聚集人群通過占用主干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警方會考慮動用“水炮車”。依照程序,出動“水炮車”須由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批準,使用噴水裝置會事先警告,一旦達到預期的平亂效果后,須立即停止使用。
有今日到場參觀代表問道,“水炮車”內(nèi)會是否會加入對人體有害的化學劑。
對此,警方表示,“水炮車”只是警方諸多武力使用和戰(zhàn)略選項之一,警方在什么距離、以多大水壓射向人群,要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決定。警方有可能在“水炮車”內(nèi)加入催淚水劑,但催淚水劑與現(xiàn)在警方日常使用的驅(qū)離裝備成分相同,對人體不會有永久傷害。
而在今日的演示活動開始前,有8名香港反對派議員在“水炮車”前抗議,大叫口號。同樣到場參觀的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怒斥律師郭榮鏗,“我懷疑你懂不懂法律!勾結(jié)‘美國佬’,做美國‘走狗’,以你為恥,所有中國人都唾棄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