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發(fā)《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掇k法》要求慈善組織重大資產變動、重大投資、重大交易及資金往來要向社會公開?!掇k法》對具有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做出特別要求,要求公布領取報酬最高的前五位人員的報酬金額,公布各類“公務”活動的費用標準。
《辦法》突出了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和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關于財產活動的信息公開,《辦法》主要從重要性和關聯性兩個角度明確了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信息公開要求。從重要性角度來說,抓住三個重大環(huán)節(jié),即:重大資產變動,重大投資,重大交易及資金往來要向社會公開。有關“重大”財產活動的標準由慈善組織自我決策并向社會公開,讓組織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共同發(fā)揮作用。從關聯性角度來說,抓住慈善組織的發(fā)起人、主要捐贈人、管理人員、被投資方等重要關聯方,將慈善組織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捐贈、資助、共同投資、委托投資、資金往來通通納入公開范疇。對關聯交易采取全面公開,既可以有效防止慈善組織的財產被侵吞、挪用、濫用,又沒有限制關聯方對慈善組織做貢獻,有利于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
關于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辦法》從三個方面對具有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做出特別要求:一是要求公布領取報酬最高的前五位人員的報酬金額,公布各類“公務”活動的費用標準,這是為了監(jiān)督慈善組織是否按照慈善法要求“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jié)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二是要求公開募捐活動全過程對外公開,即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公開相應的內容,滿足社會監(jiān)督的需要。三是要求慈善項目至少每三個月公布一次進展情況,項目結束后還要做全面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