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文導報》報道,當?shù)貢r間12月14日,江歌案庭審進入第四天,陳世峰回答法庭提問。陳世峰稱是劉鑫把江歌推出門外。
以下為媒體轉述庭審實錄。
陳:劉把江歌推出去。劉背包里,可能有刀,拿鑰匙時帶出了一個東西,但我不確定。
陳:劉把江歌推出去時,說,三叔,你堅持住,我害怕。但我再三回憶,刀到底從哪里來的?發(fā)音很相近,可能她把江推出去后說的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
陳:當時江歌背對著門,身子夾在門和房間中間。門半開著30厘米左右。劉把江歌推出去了,推的同時,她說,3叔,你接住,我害怕。(江母哭)
陳:我完全確信劉已進屋,江慢慢朝房間走時,江慢慢用右手打開房門,半身在外,半身在里面。準確地說,右半身在外。我拍了江歌肩膀兩下。她被嚇到了,突然回頭,啊地叫了一聲。我瞬間用手捂住她的嘴,手又立馬縮回來,噓,示意她安靜。
陳世峰答檢方提問
案發(fā)兇器“刀”是案件的關鍵。
陳世峰稱:江歌拿著刀,主動刺向陳世峰。
江歌傷口的照片首次在法庭公開。
陳世峰完全否認“刀”是自己帶來的。
陳世峰表示:自己是出于防衛(wèi),無意中刺傷了江歌。
關于門鈴聲響:在警方公布的報警錄音中,出現(xiàn)了門鈴的聲音,但是,陳世峰表示自己沒看到江歌按了門鈴,而劉鑫也表示,自己沒有聽到門鈴聲響。
陳:江突然從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過來。我用左手去擋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換手后,立刻就刺了過來……我試著把刀奪下來。想把她手掰開。我要是想弄傷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嗎?我以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會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準備將她手固定在墻上,她反抗,我想奪下來,一瞬間,她也許想把刀挪到別處,也許力氣沒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嚨。
另據(jù)媒體報道,14日陳世峰說:曾在劉鑫包里看到一個東西,覺得是刀。在14日上午的庭審中,關于刀到底是從哪來的問題,陳世峰回答說,白天他曾在劉鑫拿鑰匙的時候,在她的包里看到過一個東西,當時沒看清,后來回想起來,覺得是刀。
陳世峰:刀插在脖子上的傷口上,把刀拔出來,傷口往外冒血沫狀的,使勁往流,血流很多,用袖子按住傷口,當時自己很慌亂。
陳世峰:想到有人在報警就覺得完蛋了這次徹底完蛋了,如果江歌還活著,肯定需要大量治療費,父母經(jīng)濟狀況不好,把他殺了,自己來承擔這個責任。
陳世峰回答父母經(jīng)濟狀況:沒有什么,都已經(jīng)60多歲了,沒有工作、失業(yè),沒有經(jīng)濟來源。
陳世峰:有想過要逃掉,下決心把江歌殺掉1、2秒的時間。
陳世峰回答造成這次事件最關鍵原因:我覺得我對戀愛、人際關系處理上有很大的問題,如果當時跟劉鑫分開,就不會有這件事情。
陳世峰:寫過好多次道歉信,但沒有提交給法庭;爸爸媽媽給江歌母親寫了道歉信,署名是媽媽的名字;父母想代我向江歌媽媽謝罪。
為什么爸媽沒來法庭?提到爸爸媽媽時,陳世峰一直在哭泣,父母在住院;因為江歌也沒能跟爸媽見最后一面,對不起他們。
最后還有什么想說的?陳世峰:想透過法庭,對于事件受害人劉鑫,殺人事件受害人江歌,說一聲真的真的對不起,我此生都無法原諒自己,真的真的對不起;特別是對江歌的媽媽,我無法用言語去表達自己的道歉,真的真的對不起。
陳:我寫過很多次道歉信,但沒交給法庭。因為對我來說,這里是我唯一跟江歌母親見面的機會,我想當面把道歉信遞到她手上,想當面跟她說對不起。
陳泣不成聲,背部發(fā)抖。陳的日本律師也當庭哽咽,一直用手帕擦淚。江母時而點頭、搖頭,沒有太大情緒波動,看前方。
陳:刀刃斷掉了,我去拿刀刃,刀柄滑落。我絕對沒有把刀柄扔在樓梯上。律師出示警方找到的刀柄照片,陳:和當時的刀柄完全不一樣。這把刀柄看起來非常干凈。但刀柄當時很滑,應該有很多血。
檢方:江歌10月14日曾告訴你,劉鑫懷孕了,你付了10萬日元。你和劉鑫確認了嗎?
陳:江歌來學校找我,我回家去取了10萬日元。沒有直接跟劉鑫確認過。
檢方:為什么2日夜里你沒跟江約好,就直接去她家,要咨詢情感問題?
陳:這可能是中日不同的文化。日本人要先約定,我們中國并不需要這樣誰去誰家。我不覺得江歌會拒絕我(不讓我進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