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時新聞網(wǎng)等臺媒4月12日報道,臺灣27歲趙姓男子2月底在新竹市飲酒時,與葉姓男子發(fā)生口角,被葉男砍傷,心懷怨恨的趙男伙同友人趁葉男保釋后,教唆其中2名友人在新竹“地檢署”外埋伏開槍射殺葉男,并在一旁觀看過程,趙男友人連開15槍皆未擊中“目標”,就迅速逃跑。檢警偵辦過程中陸續(xù)將6名嫌疑人逮捕歸案,檢方今日(12日)依殺人未遂、槍炮等罪起訴6人。

臺媒報道截圖
報道稱,趙姓男子2月23日在新竹市某會所飲酒時,與葉姓男子發(fā)生口角糾紛,被葉男手持菜刀砍傷右上臂,警方將葉男拘捕到案,依殺人未遂罪嫌偵辦。與此同時,懷恨在心的趙男密謀報復,通過劉姓友人的手機恐嚇葉男“我一定把你打到跟蜂窩一樣”。
趙姓男子在當天晚上邀請張姓、洪姓、林姓以及呂姓友人,一同在哥哥家商量報復計劃,密謀24日一同前往新竹“地檢署”外守候,若葉男被批準保釋走出“地檢署”,就開槍射殺葉男。24日當天下午,葉男保釋后與親友步行前往“地檢署”停車場,趙男2名友人沖出朝葉男及其親友連續(xù)開槍15發(fā),幸虧葉男緊急搭上友人座車駛離,子彈僅貫穿轎車車門鈑金、輪胎、后保險桿,不過流彈也波及其他車輛及“地檢署”門框。
據(jù)報道,趙姓男子見狀,立刻與友人開車逃跑,檢警獲報后成立專案小組,并于當晚7時將趙姓、洪姓、張姓男子等人拘捕到案,并查扣槍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后羈押洪、張兩人,趙則交保10萬元新臺幣、限制住居。
檢方稱,洪男、林男未經(jīng)許可攜帶槍彈前往“地檢署”西側民眾停車場,公然持槍對葉男一行人連續(xù)開槍,不僅“目無法紀”,且此舉動殺人犯意甚堅,行徑冷血,流彈還可能波及無辜民眾,惡性重大,均應嚴懲?!?span>【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