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18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 臺灣陳姓女子網(wǎng)上應(yīng)聘行政助理職務(wù),工作是簽收包裹,沒想到收到的2臺電機內(nèi)有3支制式手槍、消音器等物,好在檢警循線索逮捕涉嫌走私槍械的林姓男子、劉姓男子,查出陳某并不知情,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強調(diào),求職充斥陷阱,標(biāo)榜“高薪、工時短”,求職者應(yīng)征的是秘書、行政助理,結(jié)果代收的物品夾藏毒品、槍械等。本案如果不是檢警抓獲幕后嫌犯,陳某恐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稱,林、劉2人(另案起訴)涉嫌走私槍械,今年3月26日前,將3支制式手槍拆解后,再將零件、滑套、槍管、消音器、彈匣藏在2臺電機內(nèi),再申報入臺。
藏有制式手槍的電機3月29日運抵臺中港被查獲,警察4月3日將裝有手槍的電機運到臺北市陳某住處,陳某簽收時被警方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