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先前有調(diào)查指出,大多民眾使用通訊軟件都不喜歡被“已讀不回”,沒想到現(xiàn)在已讀不回也成了訴請離婚的證據(jù)!新竹一名林姓女子被夫家欺凌,之后出車禍傳LINE訊息給丈夫都被忽略,讓她心寒訴請離婚,法官認定夫“已讀不回”是無情的證據(jù),判準離婚。
據(jù)《中天新聞》報道,新竹這名林女當(dāng)初再婚陳姓男子,婚后陳男家人對她不友善又苛刻,對于使用家中生活用品也訂一堆限制,夫家缺錢用時,公婆甚至要林女去借錢給他們;林女在去年5月搬離夫家,同年7月車禍受傷住院,她不斷傳LINE訊息給陳男,卻通通被“已讀不回”,讓她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開庭時,林女女兒出面作證,提到媽媽負擔(dān)繼父家生活開銷,卻還要被他們用冷漠態(tài)度對待,且看過媽媽手機內(nèi)被繼父“已讀不回”的幾十則LINE訊息,讓她支持媽媽離開繼父。新竹地院法官在判決書寫“兩造婚姻確生嚴重之破綻,而顯無回復(fù)之可能”,最后判準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