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基隆市男子郭金運3年前與練姓女子進行性交易,他因不舉被對方“取消交易”,他竟惱羞成怒掐死練女并愛撫尸體,臺灣“最高法院”認定他沒有故意殺人的犯意,且犯后有悔悟,今依性侵未遂致人于死將郭男輕判14年確定。
據(jù)報道,判決指出,2014年12月5日,43歲的郭男前往卡拉OK店點了練女坐臺,之后以2000元價格談好性交易,練女因缺錢應(yīng)允。2人到飯店后,郭男始終不舉,練女于是好心安慰說“你都不行了,不收你錢!”取消交易且不收費用,他憤而手勒死練女。
檢方認定郭男涉嫌殺人又奸尸,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被害人、侮辱尸體等罪起訴。歷審認定,郭男在事發(fā)過程始終不舉,雖最后親吻、愛撫練女遺體,但主觀上不知對方已死,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被害人罪論處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fā)回。
“高院”更一審認為郭男沒有殺人故意,只構(gòu)成性侵未遂因而致被害人于死,因他不知練女已死也不構(gòu)成污辱尸體罪,法官考慮他犯后深表歉意,并知自己罪責深重,良心已深受譴責,且按月給付死者家屬部分賠償,將他輕判14年,案經(jīng)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