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鐵松山站7日晚間驚傳爆炸案,共造成25人輕重傷,依據“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fā)給辦法”規(guī)定,若可歸責于鐵路機構之行車或其他事故,或非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旅客輕傷賠償最高金額為40萬元(新臺幣,下同)、重傷最高賠償金額為140萬元、死亡者賠償250萬元。但若受害人非旅客者,則減半辦理。
據報道,臺鐵1258次區(qū)間車7日晚間在駛入松山火車站前2分鐘,車廂突然發(fā)生爆炸,造成25人輕重傷。臺鐵表示,車站已加派人力,依三班制到醫(yī)院協助照顧傷者,每人除發(fā)5千元慰問金外,醫(yī)療費也將由臺鐵負責,同時“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fā)給辦法”也將從寬認定賠償。
鐵路警察與臺鐵上午召開記者說明最新進展,警方強調,因為事前并未接獲任何恐攻情資,現場也未發(fā)現引爆裝置,目前已經排除為恐怖攻擊。警方表示,據目擊民眾說法,當時現場一名男子持長條狀物,即將進站時,長條狀物突然爆炸,一共造成25人受傷,其中有14名男性、11名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