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6月23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陳姓男子去年9月、10月間和王姓、李姓、林姓、鄭姓、吳姓男網(wǎng)友相約開房,趁著對方洗澡、睡覺偷取現(xiàn)金與信用卡,再到百貨公司、旅館盜刷。警方循線逮捕陳某,依竊盜、偽造文書、詐欺罪將他送辦。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考慮陳某已歸還款項,又有自首情節(jié),還是碩士,判他有期徒刑1年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處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據(jù)悉,5名被害人中除林某曾邀陳某到租屋處外,其余都是和他約在長安西路的同一家旅店。陳某盜刷偷來的信用卡,連25元新臺幣的消費金額也照刷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