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2月4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灣頂新制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以3億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彰化地檢署4日決定提起抗告??垢胬碛勺珜懼小?/P>
彰化地檢署承辦頂新案的檢察官經過討論后,4日決定對彰化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抗告理由會在抗告書內,目前撰寫中。
彰化地院3日裁定魏應充交保金額提高到3億,法院認為,案件主要爭點已審理完畢,被告“雖仍有羈押原因,已無羈押必要”。
法官裁定,魏應充4名被告維持原交保裁定,不過考量魏應充財力及比例原則,交保金額從1億元提高到3億元,陳茂嘉、常梅峰及楊振益3人維持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