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進豐是曾擔任過桃檢發(fā)言人,過去曾偵辦過蘇澳榮民醫(yī)院工程舞弊案、警察特考泄題案、前檢察官黃隆豐貪瀆案等。
張進豐因辦案能力受肯定,因此除了接下扁案公訴外,“高檢署”也另指派他負責偵辦內亂、外患罪相關案件。
至于黃和村檢察官也是司法官廿八期,他任職板橋地檢署期間曾經偵辦過白曉燕遭綁架撕票案、林清岳弒父母案,在北檢擔任檢肅黑金組主任檢察官時,也協(xié)助偵辦過ETC案、健保藥價黑洞弊案等。
黃和村目前是“高檢署”重案公訴組成員,處理重大案件的蒞庭工作,他將協(xié)助執(zhí)行扁案公訴論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