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華澳報》網站7月14日發(fā)表題為《蔡英文圖以偷換概念混進APEC峰會?》的文章,作者是富權。全文摘編如下:
今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主辦國新西蘭宣布,將于7月16日以視頻方式額外召開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會議召開前三天,蔡英文才宣布,再次邀請臺積電創(chuàng)辦人張忠謀擔任今年度的APEC領袖代表。
但蔡英文13日在召見張忠謀時,卻說張忠謀是“領袖代表”,代表她出席APEC峰會。這是明目張膽的偷換概念。因而按照“西雅圖模式”,“中國臺北”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人員,是“中國臺北”這個會員體的代表,而非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代表。這是因為,臺灣地區(qū)參與APEC的活動,是以地區(qū)經濟體的身份,而非主權國家的身份。
實際上,APEC一直都嚴格遵循一個中國原則,并分為兩個層次:其一是臺灣地區(qū)加入的身份地位問題,其二是臺灣當局出席會議的代表資格及舉辦相關會議的資格的問題。在入會資格問題上,1991年2月至10月,中國政府代表就中國、臺灣地區(qū)、香港地區(qū)三方加入問題與APEC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高官會主席、時任韓國外交部部長助理李時榮進行了六輪談判與磋商。當年10月2日簽署《諒解備忘錄》,明確規(guī)定:中國作為主權國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臺灣、香港作為地區(qū)經濟體以“中國臺北”、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為“中國香港”)的名稱同時加入APEC,臺灣當局只能派主管與APEC有關的經濟事務部長參加會議,臺灣“外長”和“副外長”不得與會,也不能承辦“雙部長會議”。。
1993年11月,首次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美國西雅圖召開。臺灣當局試圖讓李登輝作為“國家元首”的身份出席。遭到拒絕后,提出讓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的蕭萬長冠上李登輝“代表”、“特使”及“行政院政務委員”的頭銜出席。對此,中國政府指出:根據《諒解備忘錄》精神,臺灣參加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人員最高只能是與經濟有關的“部長級”官員。最后,蕭萬長只以“經建會主委”身份參加會議,由此形成了“西雅圖模式”。
此后,臺灣當局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與會人員級別問題上一直企圖突破《諒解備忘錄》有關規(guī)定和“西雅圖模式”,但均未成功。對此,當時奉李登輝之命參與國際經濟談判事務的蔡英文應是十分清楚的,她的說法,只不過是“睜著亮眼說瞎話”而已。
其實在去年,蔡英文還有一個更“高層次”的圖謀,意圖親自混進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那就是去年因為疫情關系,APEC峰會以視頻方式舉行,因而也在臺北設置分會場。這就給蔡英文在無需入境馬來西亞的情況下,要求直接出席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提供了便利。但在各方面尤其是北京的強烈反對之下,而不得不放棄,還是遣派張忠謀作“中國臺北”的代表出席視頻會議。
對臺灣當局來講,APEC非常重要。如果因為蔡英文要借著視頻會議之機混進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而導致被褫奪會籍,那將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參考消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