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國民黨團日前針對臺灣地區(qū)司法機構人事同意權案提出復議,臺灣立法機構今天針對此復議案進行處理,民眾黨團也提案針對此案提出重行決定,例會決議于7月3日召開聽證會,7月9、10、14日召開全體民意代表議審查此案,并于7月25日進行同意權投票。
臺灣立法機構6月13日處理國民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所提復議案,韓國瑜表示,依據(jù)黨團共識,本案不再進行發(fā)言,隨即詢問例會是否有異議。由于現(xiàn)場無異議,例會通過國民黨團的復議案。
依議事程序,該報告事項通過后,須重新做出決定。因此,民眾黨團隨即針對此案提出“重行決定”的提議。韓國瑜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后續(xù)即依程序處理該案。
民眾黨團提案于7月3日辦理聽證會。7月9日、10日、14日在全體民意代表針對臺灣地區(qū)司法機構正副負責人被提名人、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詢答。7月25日進行同意權記名投票。
此次名單包括臺司法機構負責人被提名人蔡秋明、臺司法機構副負責人被提名人蘇素娥、大法官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zhèn)榮。
聽證會將由專家學者7人代表參加、國民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團推薦3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每人發(fā)言10分鐘,再由學者專家代表綜合答復30分鐘。
來源:華夏經緯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