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網(wǎng)等臺媒12日報道,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被羈押多月,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柯文哲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柯文哲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日(12日)裁定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對此,民眾黨回應,該裁定荒謬至極。
據(jù)報道,針對柯文哲確定延長羈押兩個月,民眾黨表示,此裁定荒謬至極,在毫無證據(jù)、毫無金流,只有“某時地”的情況下,法院竟認為羈押柯文哲的原因仍持續(xù)存在,實難令人信服。
民眾黨稱,裁定表示“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然而,與本案高度相關(guān)證人皆完成交互詰問,甚至連檢方申請的與本案毫無關(guān)聯(lián)的證人都已完成相應流程。針對法官要求檢方整理特別重要證人,檢方卻一味表示“證人都很重要”,表明其只是想羈押柯文哲。
民眾黨批評稱,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自本月5日開庭后,當月皆未安排庭期,任憑審理進度停擺、空轉(zhuǎn),無視柯文哲人身自由遭剝奪。民眾黨質(zhì)問稱,羈押柯文哲用意何在?將人押著卻又什么事都不做,何其荒唐、又何其悲哀?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被控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于2024年9月5日申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準,柯文哲羈押迄今已281天。據(jù)此前報道,臺北地檢署于2024年12月26日偵結(jié),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檢方共對其求刑28年6個月。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