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東森新聞網(wǎng)1月1日報道,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和政治獻(xiàn)金案,日前被更裁7000萬元新臺幣(1元新臺幣約合0.22元人民幣——本網(wǎng)注)交保,檢方對此不服,提出抗告。臺高等法院1日審理后,撤銷原裁定、發(fā)回臺北地院更裁。
除了柯文哲以外,涉案的李文宗、應(yīng)曉薇、沈慶京等人的交保裁定同樣被撤銷。
此前,臺北地方法院在2024年12月27日裁定柯文哲等羈押中5人交保,隨后臺北地檢署火速針對其中柯文哲、沈慶京、應(yīng)曉薇及李文宗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北院交保裁定發(fā)回更裁。2024年12月29日下午,臺北地方法院再度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晚間23時評議后最終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新臺幣交保,并得佩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