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12月29日報道,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四大案,日前被臺北地檢署依貪污圖利、收賄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27日凌晨裁定,羈押中的五名被告交保,北檢即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四人提抗告,抗告卷宗27日深夜送進臺高等法院,高院受理閱卷后,將于29日上午9時作出裁定。
報道稱,柯文哲在交保第二天,即28日下午出門“神態(tài)輕松”,前往委任律師鄭深元的律師事務所,沙盤推演攻防對策,經(jīng)過約兩小時后,柯文哲從事務所出來。被問及“會擔心抗告成功嗎”等問題,柯文哲均沒有響應。回到家時,再度被問及,他嘆一口氣表示,“先吃晚餐再來討論”。
報道稱,北檢抗告卷宗27日深夜11時送進高院,分案后由法官潘怡華抽中,行政庭長王屏夏為合議庭審判長,合議庭28日早上開始閱卷,經(jīng)過近一天書面審理,決定在29日上午9時公告裁定結(jié)果。
據(jù)了解,合議庭會作出的裁定有三種,包括撤銷地院裁定發(fā)回更裁、駁回檢察官抗告、或是自為裁定,但通常都會是前兩種情況,極少會由二審自為裁定。
報道稱,高院的態(tài)度,在柯文哲案各界矚目下須審慎考慮。法律界判斷第一次就駁回的可能性較低,分析認為會撤銷讓原審合議庭再補充意見,說服檢方也向社會大眾明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