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7日訊 “高端告我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還說我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其實“‘傳染病防治法’是我參與制定的,沒想到現在卻被濫用”,提到被高端控告多項罪名,臺防疫學會理事長、感染科醫(yī)師王任賢笑著說,當了一輩子醫(yī)師,從來沒有醫(yī)療糾紛、也沒被任何人告過,現在快退休了才被告,“歷練一下也很好”。據臺媒報道,高端公司不滿王任賢多次在媒體投書及受訪,質疑高端療效、涉貪和違規(guī)取得EUA(緊急使用授權),因此指控王任賢多項罪名并到臺北地檢署提告,還要求司法機關“盡速偵辦、以正視聽”。由于王任賢在SARS疫情期間曾任“中區(qū)傳染病防治醫(yī)療網”指揮官,創(chuàng)下“中部零起院內感染”傳奇事跡,這個在臺灣傳染病領域的超狂背景,使得他和高端的官司引發(fā)社會極大關注。
王任賢指出,高端說他指高端疫苗是“無效疫苗”,其實他從來沒這樣講,他是指高端未曾向民眾證實疫苗有效。他認為高端應該控告誹謗的對象是日本政府與臺灣的“指揮中心”,真正誹謗高端疫苗無效的是日本政府,因為日本開放接種國際認證疫苗旅客入境自由行,但高端疫苗不在認證名單,形同禁止“高端戰(zhàn)士”入境,而臺灣的“指揮中心”主張重打3劑疫苗來補強高端,等于是官宣高端的效果。
至于高端疫苗涉貪的部分,王任賢解釋,這是臺審計部門審計長陳瑞敏在立法機構報告時,“立委”李貴敏披露每劑成本是100多元(新臺幣,下同),但是臺當局的買價卻是700多元,高端疫苗采購雖然合法,但不是合法就可以不用對外解釋,中間價差是用公款買的,臺當局又沒有好好說明差價的來龍去脈,一開始還說要把采購合約封存30年,所以貪瀆當然是老百姓心中合理的懷疑。
對于高端取得EUA(緊急使用授權)是否違規(guī),王任賢指出,高端雖然是EUA特許上市,依然要遵守規(guī)范,應該要有第3期臨床試驗,可是當初臺當局竟縱容高端疫苗只有1.5期臨床試驗就核準EUA,被舉發(fā)后,才補足資料。但湊數的資料跟疫苗保護力完全沒關系,只是為了圓謊。
王任賢不滿指出,高端說他涉嫌干預股市,違反“證券交易法”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操縱價格罪,可是他根本不玩股票,對于高端疫苗的相關問題,都是基于公衛(wèi)醫(yī)師的良心寫成文章并公開發(fā)表,而高端提告其實只是壓制了醫(yī)者的良心。(張薇/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