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選會”20日表示,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的罷免案審查通過,罷免案成立,將于明年1月16日投票。王浩宇本人回應,“罷免是民主權利,我只能尊重。”罷王總部執(zhí)行長邱仁德表示,原則上星期一會收到正式通知,目前所有罷免行動仍會按照總部既定的步驟進行,近期有接到要來配合罷免行動的團體或個人,只要是和罷王總部的理念相同,罷王總部的態(tài)度采開放歡迎。
前高雄市市長韓國瑜今年6月遭罷免后,多縣市也發(fā)起公民罷免活動,包括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陳致中、高閔琳等4人罷免案。

“中選會”20日發(fā)布新聞稿表示,“中選會”當天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唐平榮先生領銜提出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qū)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宣告罷免案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于文到次日起10天內(nèi)向該會提出答辯書。
“中選會”表示,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第7選舉區(qū)原選舉區(qū)選舉人總數(shù)31萬5143人,法定連署人人數(shù)應為3萬1515人以上,王浩宇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shù)3萬8922人,符合規(guī)定人數(shù)3萬3362人,不符合規(guī)定人數(shù)5560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shù),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宣告。
“中選會”指出,被罷免人要在12月3日前提出答辯書,“中選會”12月8日前發(fā)布罷免公告,12月27日完成投票人名冊編造,明年1月6日至1月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月1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shù),1月22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jié)果,1月22日公告罷免投票結(jié)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