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開放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引發(fā)各界疑慮。臺農委會近日在多家網絡媒體投放廣告,美化、宣導開放美豬政策。國民黨民代查閱資料發(fā)現(xiàn),農委會投放廣告的經費竟然來自“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金”,而且置入性行銷方式讓民眾誤把廣告當成新聞,也違反“預算法”。

民進黨當局宣布開放含瘦肉精的美國豬肉后,島內多家網絡媒體先后刊出農委會投放的相關廣告。臺灣《科學人》雜志9月19日在臉書發(fā)文稱,臺灣禁用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是因萊豬不好吃,更說“加了萊克多巴胺,可以增加收益又環(huán)保”,引發(fā)讀者憤怒?!犊茖W人》隨后緊急將該文刪除,承認“有違科學精神”并道歉。
國民黨民代吳怡玎10月3日爆料,她調閱資料后發(fā)現(xiàn),農委會在《科學人》刊登廣告的經費來源居然是“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金”,非常諷刺, 形同變相承認進口美豬將對臺灣造成損害。
吳怡玎說,和瘦肉精政策行銷有關的標案有兩案:一是“2020年度整體農業(yè)政策行銷案”分成A、B案,A案決標金額830萬元(新臺幣,下同),由民視得標;B案決標金額825萬元,由三立電視得標。二是“2020年度防檢政策整合行銷案”分成A至E案,分別由凱絡媒體、東森電視、年代、民視、三立電視等五家公司得標,總金額7000萬元;其中引發(fā)爭議的《科學人》雜志廣告是由三立執(zhí)行,決標金額約1300萬。
吳怡玎表示,《科學人》的案子金額一千多萬,但不可能那一篇稿子就一千多萬,一定還有投在別的地方,農委會應該說清楚還把廣告投到哪里、每篇多少錢,公開是必要的,因為價錢高于市場價格時,大家就會懷疑背后是不是有鬼。
吳怡玎也質疑,農委會在網絡媒體“放言”投放的廣告,內容多在描述民進黨當局的功績,但要看到最后才會發(fā)現(xiàn)是廣告,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預算法”中要求政策性宣導要標明的規(guī)定。
臺“預算法”明定,基于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臺當局機關和公營事業(yè)編列及執(zhí)行政策宣傳預算時,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并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而農委會的政策宣導未做廣告標示與揭露,讓民眾誤把廣告當成新聞來看,被臺媒批評為“用民眾的錢,洗民眾的腦,兼漂白自己的政策”。
然而,面對國民黨要求公開說明相關廣告執(zhí)行方式與投放處,農委會卻消極應對。據(jù)悉,包括吳怡玎、林為洲等多位國民黨民代,近期向農委會索要資料,要求了解廣告內容、執(zhí)行單位、投放方式以及不涉及商業(yè)機密的標案需求書,但農委會始終推托。有鑒于此,國民黨立法機構黨團不排除借由下周農委會進行業(yè)務報告的機會祭出反制作為,動員提案表決,通過決議要求農委會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