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機構昨(20)日審查“平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其中最大爭議“參審、陪審”制,已在昨天出爐,經表決后,確定通過民進黨版本,未來將采《參審制》,草案名稱正式確定為“平民法官法”。由于共有113條條文,將采逐條表決,全案最晚在明(22)日完成三讀。
有關本次修“法”,最大爭議點在于,民進黨主張采《參審制》,但“在野”3政黨黨主張《陪審制》,后平民黨及民眾黨雖提出讓步,接受“參審、陪審”2制并行,但民進黨仍是堅決《參審制》到底,以致協(xié)商破裂。
臺立法機構昨日上午“朝野”協(xié)商并無共識,因此下午開會采逐條表決,并打算審至午夜12點。截至昨晚10點止,僅審查至第13條。
臺立法機構昨午先表決,“法案”名稱為“平民法官法”,處理至第3條,即本次修“法”重點是參審或陪審制,最終經表決后,通過民進黨版本,未來將采3位職業(yè)法官加上6位平民法官組成平民法官法庭,就本法所定行平民參與審判案件,共同進行審判之合議庭。
臺“司法院”昨天舉行記者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說,早在1987年臺灣就針對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討論,至今超過30年,“司法院”多次說明會及公聽會,廣泛搜集民意,才提出平民法官制度,且前年就送臺立法機構審議,過程也多次與民團會談。
他說,民調有超過8成民眾,希望審判過程能有法官在場參與討論,逾86%民眾希望與法官一起決定判決,顯示大多數(shù)人支持平民法官制度,最符合期待。
法界指出,司改喊了4年,但人民對司法的滿意度卻跌落谷底,許宗力想透過“平民法官法”,打入強心針,讓被送進加護病房的司改起死回生,這是關鍵一戰(zhàn)。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