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12月31日憑借人數(shù)優(yōu)勢在臺“立法院”通過所謂“反滲透法”,引起國民黨、親民黨的強烈不滿,39名“立委”隨即聯(lián)署,宣布要在蔡英文公布該“法案”的當天,向臺“司法院”申請“釋憲”。
 39名“立委”在申請書上簽名。(圖片來源:香港“中評社”)
39名“立委”在申請書上簽名。(圖片來源:香港“中評社”)
據(jù)香港“中評社”等媒體12月31日報道,“反滲透法”通過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等12“立委”31日下午隨即在臺“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表明立場及今后的應對策略。曾銘宗拿出一張有39名“立委”的簽名表格,表格里有包括國民黨35席、親民黨3席和1名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的簽名,近期將到“司法院”申請“釋憲”。
另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39名“立委”簽字的“釋憲”申請文顯示,“反滲透法”規(guī)范定義模糊不明,并借此對民眾進行刑罰制裁,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已嚴重侵害“憲法”保障民眾集會結社自由、財產權及參政權等權利,產生抵觸“憲法”與適用上之疑義。
曾銘宗表示,依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要等到蔡英文公布后,才能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申請“釋憲”,因此只要蔡公布該法,當天就會提出“釋憲”申請。曾銘宗說,國民黨不接受民進黨以多數(shù)暴力強行通過“反滲透法”,他痛批民進黨此舉是選舉操作。
“反滲透法”自民進黨團11月27日提出草案后,僅召開一場公聽會就火速進行二讀,隨即進入一個月協(xié)商期。12月31日,在國民黨的抗議中,民進黨“立委”憑借多數(shù)席次優(yōu)勢,表決通過以民進黨團版本為主的“反滲透法”。根據(jù)“反滲透法”內容,若接受“境外勢力”的指示、委托或贊助,從事選舉相關活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罰金1000萬元新臺幣。
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朱鳳蓮12月31日對此表示,當局為了謀取政治和選舉私利,大搞“綠色恐怖”,破壞兩岸交流交往,制造兩岸敵意對抗,傷害兩岸人民感情,嚴重損害臺灣民眾福祉利益。島內各界人士強烈譴責、堅決反對民進黨當局倒行逆施,對民進黨當局破壞臺海和平穩(wěn)定的后果表示深切憂慮。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兩岸同胞血濃于水、守望相助的情感,是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兩岸同胞命運與共、密切交流合作的大勢,是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逆民心而動,蓄意制造兩岸對立、挑起對抗必將自食惡果。相信廣大臺灣同胞會明是非、識大義,共同排除干擾,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chuàng)兩岸關系光明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