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選出的新校長管中閔,遭質(zhì)疑赴大陸兼課、兼職,臺“教育部”匯整各方具名檢舉的31項爭議,預計于13日召開第二次咨詢會,厘清相關問題。
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卻傳出管中閔擔任企業(yè)獨立董事、論文案、到大陸兼職等爭議,“教育部”至今未發(fā)給聘書。
由于管中閔赴中牽涉到多個單位權(quán)責,“教育部”組成跨“部會”咨詢項目小組,于10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會后“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目前信息還不夠完整,將請管中閔曾任職機關重整數(shù)據(jù),盼4月中旬完成咨詢。
“教育部長”潘文忠11日到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詢時多次提到,“內(nèi)政部長”葉俊榮被質(zhì)疑赴中活動,第一時間親自召開記者會厘清爭議;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赴陸爭議20多項(實際為31項),當事人至今沒有對外說明。
根據(jù)“教育部”提供的資料,共匯整31項管中閔赴中兼職兼課疑義,其中幾乎全部都與廈門大學有關,疑義數(shù)據(jù)源包括招生簡章、網(wǎng)站信息、廈大學術(shù)委員會文件等。但除了廈大外,之前媒體也披露管中閔曾到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校兼職,“教育部”認為收集到的信息不足,沒有列入31項疑義之中。
陳焜元11日晚間表示,上述31項疑義,是“教育部”接獲檢舉文件再匯整,這些數(shù)據(jù)已送給管中閔曾任職的機關學校進行查證。
陳焜元表示,跨“部會”組成的咨詢會議,第二次開會預計在本周五(13日),不過目前還在聯(lián)系及進行幕僚作業(yè)安排中。
根據(jù)“教育部”提供的信息,管中閔從1999年起,先后任職于臺“中研院”經(jīng)濟所、臺大財金系與計量理論與應用中心,2012年至2015年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jīng)建會主委”、“國發(fā)會主委”等公職,2015年再回到臺大。
原標題:“卡管”爭議不停歇 臺“教育部”13日二次咨詢會
來源:http://www.huaxia.com/jjtw/dnzq/2018/04/57078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