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學者分析特朗普不會執(zhí)行“美臺軍艦互訪”
【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據(jù)臺灣“中央社”12月13日報道,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在簽署《國防授權法》后聲明表示,有關考慮重啟“美臺軍艦互訪”可行性的條款,屬于美國《憲法》賦予總統(tǒng)的“專屬權”。對此,美國兩位著名涉臺學者卜睿哲和包道格都解讀,這意味著特朗普不會執(zhí)行“美臺軍艦互訪”。
報道稱,美國“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第1259條款是關于“強化美臺防務關系”,國會提出7項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的“國會意見”,其中受高度關注的包括:邀請臺灣參與“紅旗軍演”及考慮重啟美、臺海軍軍艦??康目尚行耘c可能性。
特朗普在聲明中特別提到,包括第1259條在內(nèi),共11個附帶條款,可能涉及主導美國對外軍事及外交事務上的立場,一些“特定案例”還指導國際外交事務的進行;行政部門看待這些條款,要能與總統(tǒng)作為三軍統(tǒng)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一致,而總統(tǒng)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zhí)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
這也引發(fā)外界對于特朗普政府是否不考慮執(zhí)行讓“美臺軍艦互訪???rdquo;的分析,前“美國在臺協(xié)會”(AIT)臺北辦事處處長、深諳美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運作協(xié)調(diào)的包道格(Douglas Paal)回復“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特朗普的聲明符合他的預期。
包道格認為,對美國行政部門而言,當然會小心謹慎看待《國防授權法》中相關立法的“言詞規(guī)勸”(exhortations),而行政部門才是外交事務的主事者,這是美國《憲法》賦予總統(tǒng)的專屬權。
就這方面來說,他認為,行政部門在考量立法部門送來法案中的倡議時,還要對美國的外交政策有整體考量,“這包括(對)中國(的政策)在內(nèi)”,而美國很久前就同意要“終止與臺灣的官方關系”,維持所謂的“實質(zhì)聯(lián)系”。
前“美國在臺協(xié)會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也告訴“中央社”記者,他預期特朗普會有這樣的聲明。
卜睿哲說,“美臺軍艦互訪???rdquo;是這項法案中最敏感的議題,而法案附帶決議本來就是“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沒有強制要求特朗普必須執(zhí)行。
針對法案中的“美臺軍艦互停”的提法,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此前表示:“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tǒng)一臺灣之時。”他說,這并非開玩笑,因為美國軍艦若訪上海,是征得中方同意,但去臺灣中方肯定不同意,美國強行要去,就啟動《反分裂國家法》,中方得采取行動。國臺辦發(fā)言人安峰山在13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也強調(diào),任何挾洋自重,圖謀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都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反對,也是不可能得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