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獵雷艦(資料圖片)

▲圖片左起:李喜明、蒲澤春、黃曙光
臺海網(wǎng)11月23日訊 海峽導報綜合臺灣媒體報道 臺灣防務部門22日公布“慶富獵雷艦案”行政懲處名單,多名海軍將校受懲。臺軍“參謀總長”李喜明上將(時任臺海軍司令)、臺防務部門副負責人蒲澤春上將(時任臺海軍副司令)和臺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等3位現(xiàn)役上將都被記過或申誡。
根據(jù)臺灣防務部門公布的懲處名單來看,前臺海軍司令陳永康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而對臺“立法機構(gòu)”隱瞞啟用遭凍結(jié)的獵雷艦預算給付慶富部分,則檢討時任海軍參謀長梅家樹中將(現(xiàn)任“軍備局長”)等10員“申誡兩次”至“記過乙次”不等處分。
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蔡英文21日約見防務部門負責人馮世寬,聽取海軍獵雷艦案最新簡報。蔡英文要求,就獵雷艦案行政機構(gòu)調(diào)查疏失部分,防務部門應盡速公布懲處名單。
馮世寬22日表示,他曾向蔡英文自請?zhí)幏?,但蔡英文要他最重要先處理好事情;至于是否因此離職?馮世寬表示,應該不會,他還要負擔更重要任務。
據(jù)媒體報道,慶富造船于2014年標得臺海軍6艘獵雷艦標案,今年涉嫌以金融犯罪手法蒙騙九大官股銀行聯(lián)貸案曝光。慶富董事長陳慶男被爆去年進了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辦公室后,隔兩天臺防務部門就一改先前拒付的態(tài)度,讓慶富拿到24億元新臺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