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 臺當局防務部門的軍士官退場機制賠償倍率隨軍種有所不同,臺灣民眾黨民意代表邱臣遠近日指出,軍醫(yī)官若欲提早退伍,賠償金額達到天價,相當不合理,要求防務部門設定合理的賠償倍率,并于1個月內全面檢討不合理的退場機制。
邱臣遠表示,臺當局立法機構修“法”納入退場機制后,防務部門應該訂定公平且合理的提前退伍賠償倍率,而非逼迫不適任的軍士官們,為了減少賠償金額,只能透過裝瘋賣傻或者違反紀律的方式退伍。
邱臣遠表示,目前軍醫(yī)官提前退伍賠償費用達到天價,在學成本約2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但賠償金額達到3000萬、4000萬元,反觀飛官、軍法官等高技術兵種,提早退伍只設定2倍的賠償倍率。
邱臣遠指出,根據臺審計部門去年報告,光是2016年到2020年,5年內的離退欠款就超過4億元,防務部門設定如此高的賠償倍率,根本無法如期追繳。
邱臣遠要求,防務部門不要再將戰(zhàn)力考量無限上綱,應設定公平合理的賠償倍率,軍醫(yī)官的退場可以比照一般大學醫(yī)學院公費生解約制度。
邱臣遠指出,防務部門應廢除自愿退伍須先簽立強制還款切結書規(guī)定,不要再用懲罰性的條件、冗長的訴訟對付軍士官,避免讓臺軍透過裝瘋賣傻或違反紀律的方式離開。邱臣遠也要求,防務部門應于1個月內全面檢討不合理的退場機制且提出改善方案。【來源:華夏經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