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實施國安法后,民進黨蔡英文當局是氣急敗壞,連日來極力誣蔑和抹黑香港國安法侵犯人權,叫臺灣民眾若無必要不要過境或前往大陸、港澳。
然而媒體評論認為,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與香港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如果沒有參與這些不法活動,又有何懼?
反觀臺當局去年修訂的“國安五法”與“反滲透法”,限制臺灣民眾的自由權利,致使臺灣民眾與大陸交流動輒得咎,法例中對犯罪行為的定義模糊,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權。
有港媒認為,去年6月民進黨當局炮制了“國安五法”,重新定義“共諜罪”適用范圍、限制退役將領赴大陸、提高兩岸簽署政治協(xié)議門檻、延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并提高相關刑罰,以維護臺灣安全,防止“敵對勢力”滲透及分化。由此不難發(fā)現(xiàn),臺當局不過是打著“安全”的旗號,限制臺灣民眾登陸的自由以及在網上發(fā)表言論的自由,企圖切斷兩岸人員往來,破壞兩岸關系。
而且,“國安五法”無法滿足民進黨當局的野心,他們在去年12月竟然又通過以“維護臺灣安全”為名的“反滲透法”。
該法規(guī)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托或資助,從事捐贈政治獻金、游說、選舉罷免等相關活動。全文只有短短12條條文,不足一千字,被批評內容太簡單、定義太模糊。
還有臺灣學者指出,應該處罰的是“非法行為”,而不是與境外勢力有任何“聯(lián)系”就進行處罰。《反滲透法》就是以后者做為懲罰的對象,只要受到“滲透來源”的“指示、委托、資助”,即使原本是合法行為,例如捐款給某一個候選人等,就可能犯罪。加上“滲透來源”與“指示、委托、資助”定義松散,未來可能造成人民的恐懼,結果就是干脆斷絕兩岸往來交流。
蔡當局借惡法鉗制言論自由,限制民眾出行、交往自由,破壞臺灣民主法治,損害民眾人權自由,哪有資格批香港國安法?
此前,對于民進黨當局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qū)國安法”大肆攻擊誣蔑,并揚言搞所謂“援助項目”,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發(fā)出了嚴正警告。
朱鳳蓮表示,“港區(qū)國安法”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種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刑罰作出明確規(guī)定,必將斬斷民進黨當局亂港的黑手。朱鳳蓮還嚴正警告民進黨當局,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破壞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行徑都是徒勞的,必將自食惡果。
綜合《大公報》《中國時報》《點新聞》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