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當局近來正強行推動訂立“反滲透法”,名為維護臺灣社會安全,實為箝制言論自由。難怪有臺灣媒體人說,這比被民進黨奉為“民主先烈”的鄭南榕當年以生命反對的法規(guī)還可怕;鄭南榕今天要是讀了“反滲透法”的內(nèi)容,他也一定自焚殉道。
臺灣地區(qū)將于明年1月11日舉行“大選”,今年正是“大選年”。但蔡當局施政不力、政績乏善可陳,在去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輸?shù)妹撗?、元氣大傷。為了重新凝聚綠軍,民進黨又玩起了“反中”的老把戲,頻頻宣揚“如果明年民進黨敗選,臺灣就會失去民主自由”、“如果國民黨執(zhí)政,臺灣就會被統(tǒng)一”等謠言。臺當局不斷制造危機感,販賣“亡國感”(芒果乾),挑起臺灣社會敏感的政治神經(jīng),引起綠營支持者的共鳴,加之這幾個月香港爆發(fā)修例風波,加深了臺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誤解,使蔡英文的“反中牌”打得更順手,從而掩飾自己經(jīng)濟建設一事無成的缺點。
民進黨把大陸塑造成“臺灣敵人”后,便開始修法打擊“敵人”,本質(zhì)目的是嚴格限制兩岸交流,制造寒蟬效應,營造“綠色恐怖”氛圍,使島內(nèi)民眾人人自危,不敢參與兩岸交流,不敢與大陸方面打交道,不敢去大陸各地參訪。早前以民進黨“立委”為首的“立法院”就通過了所謂“國安五法”。其中,島內(nèi)“刑法”把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增列為“外患罪”的適用范圍,這明顯是把臺灣視為一個國家。“國家機密保護法”則延長退離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至少六年,泄密者最重可判死刑。“國家安全法”不僅將網(wǎng)路空間納入“國安”范疇,還提高了為中共發(fā)展組織者的刑罰。“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除了大幅提高兩岸簽署政治協(xié)議的門檻,還限制退役將領不得登陸參加政治活動。
早前臺當局還準備訂立“中共代理人法”,進一步限制兩岸交流,但遭到廣大臺商強烈反對而作罷。許多臺商在大陸做生意,要建立人脈、開拓商機,出席大陸方面舉辦的活動是理所當然。但萬一哪天被民進黨看不順眼了,被懷疑是“中共代理人”,這生意還怎么做呀?民進黨出于選票考慮,為了安撫臺商,不得不擱置。
然而,當自稱是“大陸間諜”的王立強出現(xiàn)后,民進黨態(tài)度大變,按著王立強編造的“諜案劇本”賣力演出,全力推動訂立“反滲透法”。雖然換了名字,卻是換湯不換藥,其本質(zhì)絲毫沒變。該法把“主張采非和平手段危害臺灣主權的國家或團體‘定性’境外敵對勢力”。這擺明就是針對大陸,挑起對立,制造敵意,而且字里行間充滿濃濃的“獨”味。此外,“反滲透法”還對政治獻金、妨害選舉等行為進行嚴格規(guī)范。其實,臺灣已有選罷法、“公投法”等,都有相關規(guī)范及罰則。民進黨卻還大張旗鼓地訂立“反滲透法”,無非就是要渲染“危機氣氛”,向臺灣民眾灌輸“只有民進黨才能守護臺灣”的思想,以騙取選票。
民進黨的政治操弄手腕確是厲害,不愧是“選舉機器”。它或許能騙得一些民心,或許能拉抬蔡英文的選情,但其粗暴限制民眾出境自由,限制民眾言論自由,破壞兩岸關系,無限擴大自己手中的權力,則是對臺灣民主的嚴重傷害。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