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2月底發(fā)布實施《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31條措施”)以來,大陸從中央到地方持續(xù)推出細化政策,把同等待遇政策措施不斷落實落細。上月初,國臺辦、國家發(fā)改委等20個部門,又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26條措施”),一經發(fā)布便受到臺灣同胞的熱烈歡迎。
與“31條措施”一樣,“26條措施”也是在聽取臺胞呼聲、回應臺胞訴求的過程中出臺的。“26條措施”的前13條,著力為“臺企”提供同等待遇,后13條則為“臺胞”提供同等待遇。從重大技術裝備這樣的“國之重器”,到共享單車出行之類的“民生小事”,縱觀“26條措施”全文,“同等待遇”的含金量不可謂不高,為臺胞臺企解決實際問題的力度不可謂不大。
昨天,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詳細介紹“26條措施”中涉及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大陸同胞有的,臺灣同胞也都有
大陸同胞有的,臺灣同胞也都有!細讀“26條措施”中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從領事保護、交通出行、通信資費到購房資格、職稱評審、分類招考、文化體育等,涉及范圍廣、領域多。
助力臺灣青年在大陸追夢、筑夢、圓夢,是“26條措施”的一大目標。從海峽兩岸青年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基地和示范點可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yè)孵化器,到在大陸工作的臺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從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灣師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到歡迎臺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職業(yè)聯(lián)賽和報考體育院校等,“26條措施”的諸多新舉措,構筑起臺灣同胞在祖國大陸施展才華的更大舞臺。
數據顯示,近年來,臺灣學生報考大陸高校的熱情持續(xù)高漲。目前,已有超過1.2萬名臺灣學生在大陸高校就讀。近3年來,約有超過7000名臺灣學生獲得獎學金,越來越多的臺灣青年希望來大陸追夢、筑夢、圓夢。
“26條措施”明確,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只要符合條件的,都可同等參加大陸相應系列、級別的職稱評審。這項政策賦予臺灣同胞在大陸參加職稱評審,和大陸專業(yè)技術人才同等待遇。
當前,在大陸200多所高校就職的臺灣教師已有1600多位,中國人民大學青年教師林承鐸便是其中一位。“大陸重視臺籍教師,只要實實在在做事就能在這里實現夢想。”2010年起在中國人民大學任教后,林承鐸獲得了良好的發(fā)展機會。他獲得過學校“十佳班主任”稱號,課題獲得國家立項,還成為學院首位獲得職位職稱的臺灣在編教師。林承鐸說,近年來大陸為臺灣青年求學就業(yè)出臺了許多利好措施,臺青在大陸的發(fā)展趕上了好時機。
臺灣同胞可加入農民專業(yè)合作社
回應臺企臺胞關切,“26條措施”很接地氣。
在這兩年舉行的海峽論壇上,筆者遇到過不少在福建等地包山租田創(chuàng)業(yè)的臺灣農民。他們普遍有一個心愿,即加入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不過,由于缺乏先例和政策支持,在大陸種田的臺灣農民很難如愿。
“26條措施”第15條提出,臺灣同胞可以申請成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員,也可以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yè)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臺灣同胞在申請成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員后,在出資方式、經營業(yè)務、經驗分享等方面都將有更多的選擇和便利。兩岸農民組織在管理經驗借鑒和資源共享方面,能夠相互促進,共同發(fā)展。”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介紹。
據了解,這方面,福建省已經先行一步,2014年把由臺灣農民創(chuàng)立的漳平永福閩臺緣高山茶產銷專業(yè)合作社,培育成為大陸首家由臺灣農民為主體的省級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并在今年給予3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另據了解,在福建等地先行先試的基礎上,臺灣同胞申請成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員的政策措施,將向大陸各地進一步推廣。
無論天涯與海角,有事就撥12308
在海外的大陸駐外使領館,也是臺灣同胞的“娘家人”。從辦理旅行證件、文書資信認證,到協(xié)助處理外國的涉臺民事糾紛及經濟、刑事案件,到地震、洪水、撤僑等重大緊急事件,大陸有關部門和駐外使領館始終站在臺胞身后,為他們排憂解難。
“26條措施”明確,臺灣民眾可在大陸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申請旅行證件。這一舉措將過去零星式、個案式的措施制度化,讓每一個提出需求的臺灣人,對中國人的身份產生驕傲感。“兩岸同胞一家親,無論天涯與海角,有事就撥12308”,也逐漸成為在海外旅行居住的臺胞,耳熟能詳的一句話。
在昨天的發(fā)布會上,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分享了一個故事。12月3日,海協(xié)會會長張志軍參加全國人大外事委活動出訪法國巴黎期間,偶遇一個臺灣旅行團。交談過程中,團員葛先生提到,他計劃第二天上午離開巴黎,經福州轉機回臺灣。但他的臺胞證等證件被盜,擔心會影響后續(xù)行程,希望得到幫助。
張志軍當即向葛先生介紹了“26條措施”中第14條,即“臺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xié)助,申請旅行證件”,并協(xié)助他與我駐法國使館取得聯(lián)系。使館領事部工作人員核實有關信息后,盡速為葛先生辦理了旅行證件,幫助他順利回到臺灣。
“這項政策真的是特別實在。”葛先生回臺后非常感激。
上海這項舉措獲得點贊
作為兩岸合作最活躍、臺商經商居住最集中、臺胞往來大陸最頻繁的地區(qū)之一,這些年來,上海也在不斷全面落實中央惠臺政策措施,為廣大臺灣同胞在上海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助力更多臺灣青年來上海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筑夢圓夢。
去年6月,上海發(fā)布“惠臺55條”措施,從服務本市臺胞“最盼”“最難”處入手,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扶持、公共租賃住房、涉臺調解、涉臺仲裁、法律服務、緊急救助等方面率先進行試點探索。
前不久,在滬臺灣青年租賃市籌公共租賃住房簽約儀式舉行,首期面向在滬臺灣青年推出300套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據了解,在申請條件上,兩岸居民的門檻相同,即非上海戶籍申請者都需要持有居住證并且繳納一定期限的社保。“上海市這次專門為在滬臺灣青年提供300套公租房,是一件好事、實事。”在昨天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為上海的這項政策點了贊。
另據了解,在此前102個地方出臺的“31條措施”具體實施意見中,有不少提及在當地就業(yè)的臺胞可以申請公租房。目前,北京和廈門已經分別有38名和16名符合條件的臺胞申請到當地公租房,廣州則拿出了1000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條件的臺胞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