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9日印發(f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臺灣媒體注意到,申請居住證需提交個人指紋信息,臺灣陸委會認為大陸以此加強對個人信息的收集監(jiān)控。一位臺灣媒體人表示,指紋信息并不針對港澳臺同胞,臺方不必對此產生過度聯(lián)想。
中國公安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臺灣事務辦公室日前共同宣布,9月1日將正式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掇k法》指出,居住證將采用大陸居民身分證制作技術標準,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稱為“公民身份號碼”。《辦法》還提到,居住證將登載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限、簽發(fā)機關、簽發(fā)次數(shù)、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號碼。
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19日稱,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9日晚表示,臺灣民眾申請居住證需提供指紋資料,可使大陸對在陸臺灣民眾采取更嚴格的“監(jiān)控”,對有意赴大陸就業(yè)或求學的臺灣人產生一定的風險。
臺灣《中國時報》大陸兩岸組主任記者藍孝威因工作原因常年穿梭在臺灣和大陸之間,在他看來,陸委會的看法太過多慮,聯(lián)想太多。藍孝威19日對《環(huán)球時報》記者表示,在當今網(wǎng)絡化年代,個體信息無時不被“登錄在案”,辦理居住證時采集指紋,和臺胞個人信息被大陸掌握受到威脅無直接關聯(lián)。藍孝威認為,這項政策的推行對于在陸工作生活的臺灣人是有利的——比如,臺灣人在大陸求職應聘時需開具一些證明,有了居住證可以減免不少麻煩。【環(huán)球時報記者 郭媛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