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日,美國大兵當著韓國警察的面,向人群扔鞭炮。(SBS)

扔鞭炮的大兵被警方控制,交錢后獲釋。(SBS)
7月4日,部分駐韓美軍士兵大鬧釜山,他們無視疫情,不戴口罩,除了當街燃放煙花、向韓國市民扔鞭炮,還捉弄女警察、醉酒駕駛,令韓國輿論嘩然。
 韓國警察與美國大兵對峙
韓國警察與美國大兵對峙
然而,韓國警方對于此事的處理結果,卻讓民眾頗為心寒:僅有一名在警察面前向人群扔鞭炮的大兵因涉嫌違反《輕犯罪處罰法》被處理,但他既未遭拘捕,也沒有被關押,在繳納5萬韓元(約合300元人民幣)罰款后,就得以獲釋。另一名醉駕的大兵,也只是接受調查了事。

美國大兵在釜山街頭燃放煙花(SBS電視臺)
對肆意擾民的美軍士兵,韓國警察為啥如此敷衍應對?《釜山日報》8日刊文指出,《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SOFA)是韓國懲罰美軍的絆腳石。這項不平等的協(xié)定,讓韓國警察面對犯罪的美軍束手無策。
據(jù)了解,韓美1966年簽訂《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次年生效。盡管該協(xié)定歷經兩次修訂,但其不平等性仍飽受韓國輿論非議。
根據(jù)協(xié)定,只有當美軍犯下殺人、強奸、販毒、毆打致死等12種惡性罪行時,韓國警察才可以對其進行持續(xù)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此外,美軍執(zhí)行公務時發(fā)生犯罪事件的審判權歸屬美軍,韓國司法機關無權過問。

韓媒報道截圖(KBS)
這份協(xié)定,讓駐韓美軍獲得了超然的法律地位。根據(jù)韓國法務部統(tǒng)計,2017年美軍在韓國境內犯下的殺人、搶劫等暴力罪行中,有81.3%未被起訴,即免去了刑事處罰。而且這一比例,呈現(xiàn)逐年上漲的趨勢,如2015年是66.7%、2016年是 73.5%。
韓國國際法專家崔洪北(音譯)批評道,該協(xié)定的部分條款,阻礙了案件的快速調查,威脅到韓國市民的安全,破壞了韓國的專屬刑事裁判權,導致難以根絕美軍犯罪。他還指出,如果向警察扔鞭炮的事情發(fā)生美國,那這個人會被立即逮捕。

美軍在釜山街頭燃放煙花,韓國警方疏散(朝鮮日報)
7月7日,大鬧釜山事件3天后,駐韓美軍司令部終于發(fā)聲,稱士兵冒失行為給釜山人民帶來不便與困擾,深感遺憾。“此舉不能體現(xiàn)美方對于韓國人民、韓國文化、法律和法規(guī)的強烈尊重。駐韓美軍將同韓國執(zhí)法部門合作,確認相關人員的身份,并根據(jù)他們的行為采取相應的措施。”

韓國市民團體在美國大使館前示威(韓聯(lián)社)
不過,這份避重就輕、誠意不足的回應,再次激怒韓國輿論。8日晚上,釜山市方面召見美國駐韓領事,就美軍擾民一事表示強烈遺憾,并要求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多個市民團體還通過在美國駐韓大使館前示威、向韓國檢方舉報等方式,呼吁嚴懲有關責任人員、要求美軍遵守韓國防疫法規(guī)。此外,韓國網民還在青瓦臺官網發(fā)起請愿,要求嚴懲涉案美軍。(劉強)
(來源:海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