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4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顏麗月 林文森)為牟利擔任賭博網站代理,推廣賭博網站賺取抽水獲刑。近日,經龍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王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90后小伙王某接觸某賭博網站后,便通過上線(另案處理)在網絡賭博平臺上開設有代理權限的賬號并接受他人投注。去年11月至今年5月間,被告人王某通過微信朋友圈推廣賭博網站鏈接,發(fā)展賭客及下線代理,賭資金額累計20萬余元。
之后,偵查機關通過工作排查發(fā)現(xiàn)該線索,經通知,被告人王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檢察官釋法: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檢察官提醒大家,網絡賭博危害大,自覺抵制“黃賭毒”,共同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