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2日訊 (通訊員 曾炳霖 邱詩晴 殷琪 海峽導(dǎo)報記者 焦修博)近日,東山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某平等6人犯賭博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一案。
被告人孫某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被告人胡某飛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11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1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周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卓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被告人曾某久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