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 通訊員 田洪亮) 經漳州市詔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游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詔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湖南籍人游某,曾經因故意傷害罪于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被假釋。去年與老鄉(xiāng)一同到詔安討生活,可不久后老鄉(xiāng)便回了老家,游某一人繼續(xù)留在詔安,靠經營提供兩臺“水果機”給他人賭博來賺生活費。游某發(fā)現“水果機”進錢快、又輕松,于是便找人合伙,再購入8臺“水果機”,并將10臺“水果機”放置在四都鎮(zhèn)的7家雜貨店,供他人賭博,從中獲利3萬多,最終被警方查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