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鉆石酒店門口的20個充電樁目前都無法使用
臺海網(wǎng)11月2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文/圖)看上去好好的充電樁,就是不能使用。龍海市民反映稱,龍海市新能源充電樁超九成不能使用(導報11月20日報道)。此事引起了龍海市相關部門的重視。
昨日下午,龍海市發(fā)改局負責人向?qū)笥浾呋貜头Q,目前正在促成已經(jīng)通電的充電樁盡快使用,“對報道中提到的那些(市區(qū))充電樁,我們正在積極與各方協(xié)商,促成他們盡快恢復充電樁的使用”。另外,紫云山下的8個充電樁、龍海文體中心的17個充電樁,也正在積極采購變壓器。“市區(qū)新建的這兩個項目,12月底就可以投入使用了,這樣可以緩解目前充電難的現(xiàn)狀了。”該負責人表示。
而鉆石酒店門口的20個充電樁,目前仍在協(xié)商中。“這是商業(yè)行為,所以我們也只能促成,而不能通過行政手段予以干預。”該負責人說,等欠款全部交齊后,鉆石酒店方可能會改變充電樁的經(jīng)營模式,要么代管,要么收購,肯定要選擇一個長效的運營辦法,目前正在與各方協(xié)商中。
至于那些已經(jīng)立樁但沒有安裝變壓器投入使用的充電樁,該負責人稱,下一步將對這些“跑馬圈地”的充電樁,進行處置。“我們將向市政府提請發(fā)布通知,給予這些充電樁業(yè)主單位三個月或者半年的時間,如果土地(充電樁占有的地方)是國有的,那我們就可以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干預,要么投入使用,要么拆除;如果是民營的,也要求他們公示清楚,如果不能投入運營的,也建議他們拆除。”
據(jù)介紹,國家現(xiàn)在在積極鼓勵新能源汽車的發(fā)展,個人也可以安裝充電樁,并不需要向任何單位報備。該負責人告訴導報記者,國家目前沒有明文規(guī)定,安裝充電樁不投入使用要給予什么樣的處罰,“但安裝了充電樁投入使用并申請了政府財政補貼的,他們就可以對其實施行政約束;如果沒有申請補貼也沒有投入使用的,占用資源,我們就要督促要么拆除,要么運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