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5月14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吳淵杰 文/圖)昨日中午,3名嫌疑人被龍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這3人的罪名,全都是暴力抗法。
事情發(fā)生在12日晚上7時許。當天晚上,龍海公安局后石派出所民警接到線索,前往港尾鎮(zhèn)上午村,抓捕涉嫌重大電信詐騙犯罪的在逃嫌疑人蔡某福。
然而,當民警準備抓捕蔡某福時,其父親蔡某文、姐姐蔡某及其朋友江某一起,對前來執(zhí)法的民警拳打腳踢,還撕咬民警。
暴力襲警事件發(fā)生后,龍海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巡特警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和梅市派出所警力全速趕赴事發(fā)地增援,一舉將在逃嫌疑人蔡某福及涉嫌暴力妨礙公務的3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抓獲。
在此次暴力襲警事件中,造成一名民警和多名輔警不同程度受傷。
昨日中午12時,暴力妨礙公務的蔡某文、蔡某、江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同時,龍海市公安局黨委立即組織人員到醫(yī)院,看望慰問受傷民警及輔警,做好相關維權工作。
龍海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刑法》中明文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zhí)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