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5日訊 據(jù)閩南網(wǎng)報道 云南一父親馬某祥想要個兒子,卻一連生了四個女兒,又無力撫養(yǎng),遂將剛出生幾天的親生女兒賣到漳州龍海,非法獲利2.1萬元。近日,經(jīng)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馬某祥因犯拐賣兒童罪一審被龍海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ǎng)(www.mnw.cn)記者獲悉,馬某祥住在云南省廣南縣一小村莊,交通閉塞。馬某祥一直想要生個兒子,但其妻子一連生了四個女兒,這讓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為了能繼續(xù)生個兒子,馬某祥就想將最小的女兒賣掉。2016年11月8日,通過老鄉(xiāng)張某、熊某的介紹,馬某祥從云南老家,將剛出生幾天的小女兒帶到龍海市榜山鎮(zhèn)一公園內(nèi),賣給人販子楊某釵,非法獲利2.1萬元。
因人販子楊某釵涉嫌拐賣多名兒童被查獲,馬某祥一案浮出水面,張某、熊某也隨后被查獲。去年10月25日,馬某祥被抓獲歸案。
原文標題:2.1萬元賣掉親生女兒 父親被龍海法院判刑5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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