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惠玲)“目前,漳州市已立案查處案件12起,罰款242萬元……”昨日,導報記者從漳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去年以來,漳州市工商局在機動車污染控制質量監(jiān)管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而這也是工商部門首次介入該領域實施監(jiān)管。
據(jù)悉,2016年1月1日頒布施行的新《大氣法》首次將整車產品納入通行產品質量監(jiān)管體系,還明確授予了工商部門機動車污控質量監(jiān)管職責。該法的出臺賦予工商部門在機動車污控質量監(jiān)管新領域的新職責,漳州市工商局馬上組織開展專項執(zhí)法行動。
目前,漳州市已立案查處案件12起,依法送檢涉嫌排放超標機動車29輛(經檢驗,排放超標車輛21輛),罰款242萬元,全部不合格車輛均整改至檢驗合格方予以上市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