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向兩個兒子投毒
臺海網(wǎng)12月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張惠玲 通訊員 林國清 羅菁)因家庭矛盾,漳州云霄縣一女子服毒自殺,竟然還向兩個親生兒子投毒,幸好孩子最終沒有生命危險,女子也自殺未遂。近日,云霄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一審判處被告人吳某云有期徒刑3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吳某云與入贅其家的丈夫張某甲,因兩個兒子的姓氏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而無法釋懷。2016年3月10日22時許,吳某云萌生自殺念頭,想到死后兒子無人照顧,竟產生與兒子一同自殺的想法,便從其家中拿出一瓶草甘膦除草劑,倒在3個塑料杯內,自己先行喝下一杯,后讓其兩個年幼的兒子各喝一杯。長子喝了兩口,次子喝了一口,之后都開始嘔吐。隨后,吳某云叫兩個兒子上床睡覺。第二天6時許,吳某云的父親吳某乙發(fā)現(xiàn)吳某云母子服毒后,趕緊將他們送往漳州市醫(yī)院搶救。經云霄縣公安局法醫(yī)室認定,案發(fā)后兩個孩子未發(fā)現(xiàn)明顯損傷。
云霄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云意圖剝奪兩個兒子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故意殺人未遂,具有坦白情節(jié),可依法減輕處罰,一審作出以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