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龍山 郭冰德)漳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王毅群(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jīng)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審查起訴。昨日,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外發(fā)布消息稱,該院已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毅群利用擔任漳州市長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常山華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東山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東山縣委書記,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