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4日訊 (導(dǎo)報記者 張韓豐 通訊員 蔡寶瑩) 長泰縣人民檢察院近日對組織考試作弊的容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漳州首例組織考試作弊案。
容某伙同他人在機動車駕駛?cè)丝荚囍?,通過購買微型攝像機、發(fā)射器、無線耳機等設(shè)備,以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的價格,幫助6名考生通過科目一、科目四考試。
其間,連某、張某、張某某(3人均取保候?qū)彛腿菽辰榻B學(xué)員,每人各收取500元報酬。該4名嫌疑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考試中,幫助他人作弊通過考試,從中牟利,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該院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