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24日訊 據漳州新聞網報道,南靖縣金山鎮(zhèn)吳某水、吳某等五村民,合伙鋪設電網抓山豬,不料吳某觸電身亡,日前,經南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吳某水等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到五年不等。
經審理查明,今年3月底,吳某在金山鎮(zhèn)山上發(fā)現有野豬吃他家的竹筍,因之前同村村民吳某水有電野豬的經驗,便將此情況告訴吳某水。不久后,吳某水同意到吳某的竹筍園抓野豬。4月2日,吳某水叫上其同村的另外3人也參加。5人一起到山上鋪設電網,不料在驅趕山豬過程中,吳某不慎觸電身亡。后來,吳某水等4人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