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6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曾炳光)被人誤認(rèn)為是匪徒,許某嬰心里窩火,居然真的搶劫誤解他的2個女子。前日,他犯搶劫罪,被詔安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2014年11月29日凌晨3點多,許某嬰與朋友喝酒后,騎電動車回家。因為同路,他恰好跟在2名年輕女子后面,拐進一條窄巷。夜色沉沉,2名女子以為許某嬰心懷不軌,為防身撿起磚頭,一路小跑,想要擺脫。
想到被誤會,許某嬰心生不爽,加快車速將袁某攔下,大聲質(zhì)問,還把磚頭搶過來扔在地上。
袁某害怕,另一女子黃某謊稱已報警,這讓許某嬰更生氣了,毆打兩人,搶走她們的手機、錢包等。
事后,他被警方抓獲。經(jīng)鑒定,被搶物品價值566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