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25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近日,閩清法院審結(jié)一起26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該案系閩清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審結(jié)的被告人人數(shù)最多且涉及罪名最多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等人分別被判處11年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處罰金120000元至3000元不等。
閩清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糾集鐘某、陳某(均另案處理)等人組成惡勢力團伙,仗著累累前科在閩清縣下祝鄉(xiāng)等地樹立惡名。王某作為惡勢力團伙的糾集者,在共同違法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多次糾集團伙成員鐘某、陳某等人在閩清縣下祝鄉(xiāng)、古田縣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在當?shù)卦斐闪溯^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惡勢力團伙犯罪依法從嚴懲處。
據(jù)此,根據(jù)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xiàn),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閩清法院以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50000元;聶某、羅某等人分別以開設賭場罪、賭博罪、行賄罪被定罪處罰。后被告人王某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