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1日訊 據東南快報報道,昨日,東南快報記者從福州市地鐵公司獲悉,冒用他人證件乘坐地鐵,不僅面臨多倍罰款,逃票記錄或將進入個人信用系統(tǒng)。
“不好意思,我拿錯了卡,這卡是我女兒的……”這是6月26日,福州地鐵票務稽查專項行動中發(fā)生在東街口的一幕。暑期來臨,伴隨著中、高考的結束,福州市各中小學也陸續(xù)放假。而在近日福州地鐵開展的票務稽查行動中,冒用學生卡的情況也屢有發(fā)生。
據了解,在福州地鐵運營分公司近期組織的票務稽查行動中,已累計查出冒用學生證違規(guī)情況十余起,工作人員已在現(xiàn)場對違規(guī)使用票卡的乘客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持偽造或變造的優(yōu)惠證件及冒用他人優(yōu)惠證件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按照應補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同時,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持偽造證件乘車等行為三次以上的,可以納入政府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tǒng)。
據票務稽查工作人員介紹,冒用證件與正常使用票卡很容易分辨,學生卡、敬老卡刷卡時會有語音提醒,顯示黃燈,而單程票、榕城通則顯示綠燈。在此,福州地鐵集團也再次提醒廣大乘客,珍視個人信譽,不要為蠅頭小利損害個人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