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0日訊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 出于老朋友的交情,福清的吳某代替朋友王某參加科目一考試,結果被民警當場查獲。近日,福清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試罪,對嫌疑人王某、吳某提起公訴,并建議分別對兩人判處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拘役,宣告緩刑,并處罰金。
據了解,“槍手”替考現象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國家考試的公平性,為規(guī)范考試替考行為,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將代替考試入刑。
去年8月,王某因機動車駕駛證在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扣分達12分,需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不過,王某文化水平不高,幾次考試都未通過,便想讓好朋友吳某幫忙替考。去年12月,吳某答應了王某的請求,到福清市車管所以王某的名義錄入自己的指紋。隨后,吳某持王某的身份證到車管所替考時,被考試崗的民警當場識破。
兩人到案后,得知替考也能構成犯罪,非常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