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17日訊(海都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 陳曉艷 陳忠飛)六旬福州男子張某醉酒乘坐公共汽車,因酒精上頭且情緒煩躁,與駕駛員問答后,竟搶奪公交車的方向盤,好在駕駛員處置得當,才沒有釀成大禍。
日前,倉山檢察院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張某依法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禁止張某酗酒后乘坐公共汽車。
檢方介紹,福州男子張某,1956年出生。2016年5月7日上午,他在家中喝了三瓶白酒,加之,一時未找到工作,情緒很煩躁。當天上午10時許,張某乘坐306路公交車,想出門找份工作,因酒精上頭不知該在何站下車,張某便一直詢問駕駛員劉某,“車要開到哪里去?”
劉某簡單作答后,繼續(xù)專心開車,不料卻引起了張某的不滿。于是,張某開始不斷謾罵司機。當公交車從倉山區(qū)城門三豐公交車站駛出不久,張某先后兩次上前拉扯劉某的衣服,并用手搶奪方向盤,致使公交車偏移方向曲線前行,差點撞上路中行駛的車輛及路旁的行人。
當時,公交車上載有二十余名乘客,幸好劉某緊急剎車,讓乘客下車,避免了嚴重后果的發(fā)生。
隨后,劉某立刻報警,民警趕到現(xiàn)場,張某被抓獲。后鑒定,張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60.95mg/100ml。











 





